第三十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居家养老的政策和措施。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