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