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享受职业荣誉、生活待遇、社会优待等职业保障和优待优抚。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