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二十三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学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掌握必要的报警、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方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