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