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第十五条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占有、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实物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客观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和传承脉络,不得编造、滥用、歪曲调查信息。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