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