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划入森林资源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按林业用地报批。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