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推广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顶板进行绿化,建设符合标准的林荫停车场和设施完善的城市生态廊道以及绿道。

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