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接受委托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