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四)有关税费计缴情况;

(五)建设成本核算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