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四十三条有效在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阶段性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