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三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四十一条有效城镇道路应当使用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方式,进行降尘或者冲洗;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作业规范,减少扬尘。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物料不得沿途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