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