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鼓励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