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八章 权益保护第六十八条有效中小企业可以通过12345服务热线、有关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