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八章 权益保护第六十七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不得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或者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