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