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十九条有效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小型微型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