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章 处置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鼓励支持志愿者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