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无采矿许可证采矿、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继续采矿或者无法确认违法行为人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除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可以没收用于违法活动的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