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依法应当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