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条有效塞罕坝机械林场全年为防火期。每年三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以及其他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为高火险期。高火险期内,塞罕坝机械林场依法实行封闭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塞罕坝机械林场周边区域的防火区、高火险区,规定防火期、高火险期,并向社会公布。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高火险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