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革命遗址,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做好相关文物的征集、整理和展览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革命遗址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