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对本级工会经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应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