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