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五十条有效对公路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车和校车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车辆驾驶人,驾驶人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其进行为期两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