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车下车;(二)不得扒车、从车窗上车下车或者在禁止机动车停车的地点拦乘机动车;(三)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不得乘坐机动车;(四)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在驾驶人的后座正向骑坐。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