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老年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服务保障,关注老年人健康,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营造安全、舒适、优美的学习环境。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