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有效老年教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老年教育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不得歧视或者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老年人入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