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老年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制,依法组织实施教育活动,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