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水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第七十九条有效依法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环境污染保险产品,引导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领域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