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市场,培育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鼓励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开展技术交易信息的采集、加工、评价、发布及其他技术交易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