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三十五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编制内部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按照要求报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对能源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