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编制内部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按照要求报节能主管部门。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对能源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