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条已修改扶持发展船舶管理、船舶技术、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延伸服务产业链,完善航运服务功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