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