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二十二条有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