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回收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造成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和控告。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