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将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