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章 应急准备第十五条有效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