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