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发展第十四条有效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文化、文物、统计、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分类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