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发展第十一条有效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的内容,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具有旅游观光功能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