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将因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政务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