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由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引导和推动慈善活动在基层开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