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章 市场监管/第一节 一般监管第三十二条有效监管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应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