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与海域使用金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海域使用申请后,应当向社会公告。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凭批准文件等材料,向海域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海域使用权登记。海域使用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