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九条有效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