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养老服务激励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社会资本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种类型的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